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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鹤壁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9:41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次数:

一、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实施。

二、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遵循“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三、补贴范围

(一)房屋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2025年8月13日(含)前一年已使用且能提供合法房屋产权证明的住宅。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无房产证明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产权合法性证明并经县区住建部门确认是否符合补贴要求;无房产证的问题楼盘住宅,以县区问题楼盘专班出具的在台账证明作为确认依据。

(二)物品和材料范围。原则上应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主要包括三大类。

装修材料类:地板、瓷砖、石材、涂料、壁纸壁布、墙板、吊顶、脚线、木(移)门、防盗门、成品窗、暖气、地热、橱柜等。

卫生洁具类:龙头、淋浴器、面盆、坐便器(不含智能马桶)、淋浴房、浴室柜、浴缸(含浴桶)、浴霸(含风暖)等。

家具照明类:衣柜、书柜、鞋柜、餐桌、书桌、沙发(不含智能沙发)、茶几、全屋定制(不适用局部改造)、吸顶灯、吊灯、开关插座等。

四、补贴标准与方式

(一)补贴比例与上限。按实际装修所用物品和材料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适用情形。全市范围内,申请人与符合要求的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的,按上述标准补贴。局部改造,单独购买或更换卫生洁具、家具照明类物品,且在参与活动销售商家购买的,按采购清单总额的20%补贴,最高2万元。2025年12月31日未完工的,按实际完成所用物品和材料总额的20%补贴,最高2万元。

五、补贴申请要求

每人且每套住房只能一次性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住房不得重复享受商务、民政部门相同品类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的,可由其中一人申请,并提交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授权装修委托书。装修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上的,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申报,申请人(实名认证)通过云闪付APP“河南焕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申报,需根据是否签订装修合同提交相应材料,如产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签购单、合同、发票、改造前后照片、申请书等。发票需为机打或电子发票,且信息符合要求。

第二步:资料审核,由房屋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验收,县区住建局审核申报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会告知补正或说明原因,申请人可在相关平台查看审核情况。其中,装修合同类申请若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工,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实际装修量的补贴申请。

第三步:补贴拨付,县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财政部门拨付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给申请人。

经复核通过的申请人,其补贴已完成发放。

七、相关企业要求

装修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诺书,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接受监督审计。

销售商家。包括卫生洁具、家具照明销售商家,需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品质检报告、完税证明、征信及承诺书等;个体工商户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产品质检报告、经营者征信及承诺书。

监理企业。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征信。

检验检测机构。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征信。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商家根据申报情况更新并在市住建局官网予以公示,活动期间持续接受企业和商家报名申请。

八、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过程监管、通力合作,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等行为,将依法查处,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政策宣讲、发布执行进展等,扩大政策影响力。

九、咨询方式

可拨打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政策解读由市住建局解释。

附件:1. 第二批装修企业销售商家名单.wps

2. 第一批装修企业不再参与鹤壁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活动名单 .wps

3.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电话.wps

2025年10月21日